
机构概况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组织起草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,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,维护和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;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、宏观指导和服务工作。
(二)实施全民创业战略,推进全民创业体制机制创新;组织制定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;负责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的监测、分析和综合统计;负责中小企业分类、信息收集和发布;引导和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、产业升级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;指导中小企业科技交流与合作;指导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开拓国内外时常,负责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和出口商品展销的有关组织工作;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。
(三)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;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;负责牵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;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;指导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
(四)指导县(区)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、依法行政和业务工作。
(五)监测、分析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和行业、区域发展特点,指导个体私营企业、民营经济发展;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、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,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指导中小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。
(六)承担市政府、市经委交办的其它事项。